城管执法问题
材料一:城管干部细说执法难:遭暴力源自执法地位不明
八月十二日上午,涉嫌在北京中关村杀害海淀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的犯罪嫌疑人崔某,被刑警从抓获地天津塘沽押解回北京。 中新社发
因为李志强的因公殉职,城管队员的人身安全与执法难题,第一次显得如此迫切。
北京城管执法局干部郭勇,向记者讲述了城管执法中遇到的诸多困难,除了遭遇暴力,还有市民的不解,法律的空缺,装备的落后,以及人手缺得太多。也有市民对城管目前的执法现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希望城管改进以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好。
长期关注城市管理问题的北京社科院管理所所长张耘,则认为,目前城管管理面临的诸多问题,其根源在于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难题
“遇到小广告,除了暂扣无计可施”
“发生这样的事,一点也不意外,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宣教处处长郭勇说。郭勇称,城管处在社会矛盾的焦点中,执法过程中遭遇诸多难题。
1-市民不理解收缴私摊遭指责
“观点”
郭勇:城市居民都明白城市有一个优美环境的重要性,都认为城市需要整洁的市容市貌。但在实际中,城管的工作时常不被理解。
“案例”
市民周先生:有一次在右安门桥南路西侧看到,便装城管协管队员在路边查获了一名私设摊点卖衣服的年轻女子。当要把衣服全部收走时,年轻女子拉着城管队员痛哭。
周围很多路人帮年轻女子向城管队员求情,甚至指责城管队员。
“专家点评”
张耘:城市综合执法面临的任务往往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多数执法相对人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可以说城管对以小商贩为代表的执法,还折射着社会诸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在社会的深层矛盾还未根本解决的大背景下、在社会普遍同情弱者的舆论氛围中,执法难度之大可以想象的。
2-执法手段少处罚商贩被疑拘禁
“观点”
郭勇:由于执法权的限制,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经常显得很无奈。因为城管队员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和暂扣非法经营物品以外物品的权力,除了暂扣小广告,有的时候无计可施。
“案例”
丰台某城管分队处罚一名无照水果商贩后,队员在下班回家时发现被人盯梢跟踪。
该队员将情况向队里领导反映后,将跟踪而来的商贩控制住了解情况。随后,城管将商贩意图袭击城管队员的事实反映到当地派出所。令城管执法队员预料不到的是,该城管分队被派出所质疑有非法拘禁的嫌疑。
“专家点评”
张耘: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全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城市综合执法的独立的专门法规,对于城管队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相应依据。由此导致执法队伍作用难以体现,并使得部分执法相对人敢于无视城管执法甚至屡屡出现暴力抗法现象。
3-执法装备差汽车相机样样落后
“观点”
郭勇:城管队伍履行的职责由最初的5个方面99项增加到了现在的13方面285项,职责的增加突显了装备的落后。现阶段城管执法车辆老化严重,整体车辆状况很差。
在取证用的照、摄像机方面,距离标准配置都有较大差距。
在电脑的使用和配备方面同样存在数量不足和装备老化问题。
“专家点评”
张耘:随着越来越多的执法内容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目前城管的装备水平与人员数量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
4-人员编制缺1万市民仅配3城管
“观点”
城管执法局:执法装备落后的同时,还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等诸多问题。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有5000名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城市人口比例配比,每10000名市民配备的城管队员不足3名。
“专家点评”
张耘:由于人员相对短缺,使用的协管人员协助执法成为必然。由于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制度尚不规范,导致粗暴执法现象也时有发生,无疑这也是加剧部分执法相对人抗法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材料二:一个城管队长的最后五分钟
8月11日16时45分,37岁的北京城管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刚刚治理了海龙电子城前一个卖烤肠的小贩。这是联合整治行动的第三天,距离这次行动结束时间18时只剩下1小时15分钟了。
城管车队从海龙电子城前兜了一个圈,来到科贸大厦西北侧。
23岁的河北人崔英杰正在这里卖烤肠,城管的出现让他措手不及。3个月前调任海淀分队做副队长的李志强一马当先,封堵了崔英杰的去路。崔英杰不甘心三轮车和炉子被没收,在与李志强争执三轮车时,崔英杰不断挥舞着手中用来切烤肠的刀。最终,崔英杰放弃了努力,退回到巷子中。
城管队员后来回忆说,当时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队员协助李志强把三轮车抬到城管的卡车上后,车队马上就准备离开。这时崔英杰从人群中再次走出来,反手握着那把切烤肠的刀,走向李志强。
李志强似乎还没来得及表现出恐惧或反抗,崔英杰已经把刀子扎在他的锁骨与咽喉之间。血柱立刻从咽喉处喷出了一尺多高。他本能地用手按住伤口,但是喷涌而出的血在指缝间汩汩地流个不停。
崔英杰的手中只剩下了一把红色的刀柄,11厘米长的刀片深深地嵌入了李志强的身体里。他往巷子深处跑去,有几个城管队员追了过去。
“我的第一反应是赶紧送医院救人。”曾与李志强共事一个多月的宋成栋刚刚从海淀分队调到中关村西区当队长,在这次联合行动中,他与李志强又到了一起。
他赶忙用手按住李志强的伤口。鲜血喷射到他身上,衬衫几乎全被染红了。
宋成栋并不知道当时刀片还留在李志强的体内,在车上他只是感觉李说话有些困难。快到医院时,李志强挣扎着说了一句“宋队”,身体就软了下去。
“我当时感觉到志强可能不行了。”后来才听医生说,李志强的大动脉和气管都被切断了,除非就地抢救,否则生存的几率很校
海淀分队队长尹肇江赶到医院时,李志强已经被医院宣布死亡。
高大壮硕的尹肇江是个心肠很硬的汉子,但下属的死让他震动很大,直到他亲手给李志强合上眼睑的时候,还很难接受这个现实。“中午的时候还在跟我开着玩笑,说没就没了。”
“要是崔英杰再在这行干上半年,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来自四川的小贩赵发电说。平时沉默少言的崔英杰不太合群,转入这行不到3个月,认识他的人极为有限。与其他小贩不同的是,他卖烤肠用的是一辆崭新的三轮车。
“旧车子收了就收了,损失不会太大。他刚来不懂,一辆新车值四五百元,他舍不得。”已经与城管周旋多年的赵发电显然更有经验。
城管习惯把每年的8月叫做“黑八月”。这个时间,天气闷热,人情绪激动。据海淀分队副队长姚云岭估算,75%的暴力冲突都发生在8月。
今年以来,北京市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76起,89人受伤。李志强是北京市城管部门成立8年来因公牺牲第一人。
在逃亡了11个小时之后,崔英杰在天津塘沽被警方抓获。他对杀害李志强一事供认不讳。
8月13日,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的办公大楼里忙忙碌碌,电话响个不停。有关负责人正在整理李志强的生平材料,并接受记者的采访。海淀分队已经设了灵堂,前来吊唁的人络绎不绝。
同一天,海龙和科贸电子城的旁边,烤肠摊、玉米摊依然摆在那里,小贩们不时用警惕的眼神向远处观望。他们要充分抓住城管暂时消失的时间,招呼自己的生意。几个卖烤肠的女子还依稀记得那个戴着眼镜、身材魁梧的李副队长。
材料三:人大代表呼吁制定专门法规保护和规范城管执法
5月26日,一摩的车主在城管执法时,因车被扣躺在了地上,城管人员对其进行劝说。
昨日,就城管执法遭遇暴力一事,北京社科院管理所所长张耘认为,其原因在于城管的执法地位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而据了解,关于城管立法和城管体制改革,近几年很多人大代表都曾经提过建议。来自北京市法制办和北京市人大的消息称,今年北京市政府和人大的立法计划中,都没有涉及到城管立法。
建议1 用立法来规范和保护城管
“建议人”北京市人大代表、市市政管委助理调研员王维平
“递交时间”2004年北京两会
“观点”城管立法,首先应当是规范城管执法队伍和保护城管执法。城管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用什么形式执法必须要规范,“着装、说话都不像警察那样,执法时敬礼、表明身份、告知违反的什么法律,城管要受到约束,不规范则可能产生问题。”城市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生活秩序和安全,目前城市执法越来越复杂,但是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多数都是政府规章的现状。北京市城管部门现在有300多项执法职能,有必要进行立法规范,“现在要依法行政,管好一个城市,连法律都没有,怎么管好呢?”
建议2 通过立法解决体制不顺
“建议人”北京市人大代表沈梦培等
“递交时间”2006年北京两会
“观点”北京市城管的立法调研工作自2000年起已着手开展,但立法工作缓慢,对于城管综合执法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职能履行、执法体制、执法手段、执法范围、队伍建设等急需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通过立法明确各级城管执法机关作为本级政府组成部门独立存在,在体制上应从整个城管系统正规化、规范化建设上考虑,解决体制不顺的问题,真正做到职责法定。
建议3 制定法规改变“借法执法”
“建议人”北京市人大代表、西城区政府副区长陈蓓等
“递交时间”2006年两会
“观点”没有专门法规是困扰城管执法的最大问题,目前城管执法依据中57种市政府令和其他规章是其主要依据,此外涉及法律、法规、地方法规所规定的内容,执法依据过多,内容繁杂,操作难。
城管涉及职能部门过多,1998年第一次职能划转涉及工商、园林、交通、规划、市容五个职能部门,94项行政处罚权,几次职能调整后,涉及部门更广泛,目前城管监察组织承担着十四项职能,行使300余项行政处罚权,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难、执行难、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
必须对城管长期以来“借法执法”的被动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制定城管执法专门法规。
《北京市应加快城管立法的建议》
(沈梦培等13位代表在北京市十二届四次人大上提交,有删节)城管立法原因:北京市城管执法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然而城管立法却远远落后于执法实践,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北京市环境整治中仍存在诸多疑难问题,城管执法工作急需法规方面的保障。
城管立法应重点解决的问题:1.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队伍称谓、管理体制、执法区域问题。
.职能定位问题。通过立法明确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的职能定位,职能划转原则,明确职能划转时相应的审核决定程序,真正做到职责法定。
3.执法手段问题。通过立法补足北京市环境整治急需的一些手段;明确扣缴、抵缴、代履行、终止服务等手段;明确城管执法队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允许佩戴必要的防护器械等内容。
4.协调配合问题。通过立法理顺城管执法队伍与相关部门间的纵向和横向关系,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确定相应的协调形式、程序以及责任,明确行政机关之间的一些必须履行、相互负责的义务,切实保证执法协调工作的落实。
-说法 “城管单独立法比较困难”
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城管执法涉及多个领域,加上执法范围不明晰等原因立法存在难度
本报讯“单独给城管立法可能比较困难。”昨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明安表示。
姜明安说,城管执法地位不明确,是由其自身综合执法的性质决定的。“它所执行的法律规定涉及到工商、交通、市容市貌、食品卫生、文化等诸多领域,而上述领域本身也有法律规定的机构进行执法。”因为各个地方情况不一样,把哪些部门执法权放入城管执法范围内,各地不一定相同。
此外,姜明安认为,执法范围的不明晰是城管执法地位不明确的另一个原因。他举例说,一个违章盖的小房子由城管处理,一栋违章建设的大厦又是规划部门管,并且多小的房子由城管管,执法界限就不是很明确。这种情况在工商、交通方面也存在。
同时,姜明安还肯定了城管对于管城市的必要性。“路边的烧烤摊,会有工商、交通、卫生等七八个部门管,交由城管联合一家执法就好得多。”姜明安认为,城管可以解决多部门执法中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的问题。
他建议城管需要明确四件事:一是规范自己的执法范围,明白到底要管哪些事;二是城管应该采取什么手段管事,有无带人调查权,扣留物品或罚款权等;三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身份要明确,是公务员,还是如招聘人员、合同工,临时工性质的协管人员;最后城管自身监督也要明确。
材料四:女城管科长上班途中遭追砍 身中四刀
8月16日上午8时许,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办事处女城管科长吴连香在上班途中,遭到一不明身份青年男子持刀追砍,身上连中四刀。事发后,持刀行凶男子迅速逃离了现场。据初步分析,这是一起蓄意报复伤人案,不排除雇人行凶的可能。
上班途中被砍伤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七三九医院重症监护室看到,皇姑公安分局三台子派出所两名民警正在给受伤的吴连香做笔录。在病床上放着一件吴连香受伤时所穿的上衣,衣服后背处有多处刀砍所形成的斜长破裂口,上面还沾有鲜红的血迹。吴连香在医院就诊时拍下了受伤的照片留作证据。在这张照片上,记者看到吴连香的背部、腰部有四道刀伤,伤口最长达20多厘米,伤口处血肉翻裂。据医生介绍,经检查诊断,吴连香背部刀刺伤有四处,就诊中缝了20多针。
据吴连香介绍,8月16日上午8时10分许,她骑着一辆自行车从万方小区家中出来,沿着梅江街往工作单位赶。骑车行驶到梅江街6号附近时,突然感觉到后背被什么东西打了一下,回头一看有人拿着东西正挥手向她打来。吴连香连忙蹬了几下,行凶者一路追赶过来,边追边袭击吴连香的背部。连砍三四刀后,行凶者转身向西钻进一条小胡同迅速逃跑了。看到没人追杀了,吴连香这才停下车来查看,一名路人告诉她背部被砍伤流血了。
女科长工作很优秀
据了解,吴连香今年51岁,在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办事处任城管科科长已有8年,平日负责卫生、绿化等方面的工作,有时城管科工作人员也会和行政执法部门一同配合对违法占道经营活动进行查处。据介绍,吴连香是一个对工作极其负责认真的人,因为工作比较突出,多次被评为“市城管系统先进工作者”、“街道办事处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
这样的工作,难免要得罪人,此前,吴连香也曾遭到不明者的暗算。持刀伤人疑为报复行凶
吴连香告诉记者,持刀袭击她的是一名20多岁的小青年,两人从来都不认识,更谈不上发生过什么样的纠纷了。一名目击者表示,当时,行凶者是用张报纸包着刀的,见吴连香骑车过来才出手。吴连香的丈夫怀疑:可能是有人特意雇人行凶。吴连香表示可能是因为工作中得罪人了才遭到他人的报复,但因此受伤也不后悔。
材料五:破解城管困局需要强化政府部门的责任
我们注意到,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和执法者已经在尝试着对街头商贩实施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他们以开放宽容的姿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并引导农民进城经营,想方设法提供服务让他们以平等诚信的身份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
据新华社报道,9月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繁华路段,记者目击了令围观群众气愤不已的一幕:几位身穿“综合执法”制服的人员当街将一外来妹叫卖的商品踢碎后扬长而去,外来妹坐在地上无助地哭泣。许多群众说:“城市执法怎么如此野蛮,太给哈尔滨抹黑了!”“外地来的小商贩不容易啊,怎么能如此对待呢?”许多群众纷纷表示要给那位妇女作证,支持她讨回公道。
有人可能会说,类似新闻并不稀奇,在一些地方,类似城市管理人员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场景并不少见,这种执法方式一直以来也广受诟病。有的地方,小商贩叫卖的商品被城管人员悉数罚没,有的甚至连拉商品用的交通工具、卖东西用的量具等都被抄走,有的地方采取“围追堵截”、“严防死守”的办法,不许农民进城叫卖瓜果蔬菜。比如此前的9月1日就有媒体报道说,在忍受了一天多的白眼后,市场不让进,路上有人撵,河南省一位枣农一怒之下,将满满一车的金丝大枣,一捧一捧含泪撒向河中……在一些地方,不论是悉数罚没小商贩叫卖的商品,还是严禁瓜农、果农进城直接交易,有关城管部门似乎都是有着明确的“城市执法依据”的,甚至在罚没不成的情况下直接砸烂那些“不配合”的商贩的摊位,也是“理直气壮、有话可说”的。但是,这些都丝毫不能减轻人们对于这种城市管理执法的不满。这也是导致长期以来一些城管执法人员和小商贩对立甚至冲突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无疑,城市需要文明的秩序,城市需要规范的管理,城市需要合法的经营。这里,我们并不赞成商贩跟城管人员叫板的做法,更不是主张商贩可以肆无忌惮地在都市街头随意违章经营。我们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在保护商贩的“家当”方面,还是在创造条件引导进城农民守法经营、规范交易行为方面,各级地方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具有积极努力为之服务的义务。这也是我们今天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就需要相关管理机关牢固树立尊重并保护公民财产权的价值理念。倘若从这个角度看,那种不分青红皂白、动辄罚没甚至砸烂商贩摊位的执法方式及其执法依据,就很有问题了。而且,这里面还涉及利益衡量问题,也就是说,商贩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是否已经严重到了必须罚没乃至砸烂其摊位的程度?或者说,有没有比罚没、砸烂其摊位更好的、更能体现法治精神的执法方式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我们注意到,一些城市的管理者和执法者已经在尝试着对街头商贩实施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他们以开放宽容的姿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并引导农民进城经营,想方设法提供服务让他们以平等诚信的身份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这无疑是值得我们赞许和期待的做法。(郭振清)
材料六:城管为何高喊“我就是土匪”?
7月22日上午,南方某网在位于深圳福田区百花四路的募捐点举行募捐活动,因批文事宜与城管人员发生争执。募捐点的书桌被城管人员砸烂,过程中有执法人员竟大喊“我就是土匪”。在警方的调解下,福田区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对该网网友表示了道歉。(据《南方都市报》)
冷静地看,城管人员的干预,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募捐毕竟是在公共场合举行,举办之前让主管部门知晓,有利于城市公共秩序的维护。但是,执法人员在网友们表示马上补办手续后为什么还是进行了粗暴执法,并高喊“我就是土匪”呢?笔者认为,这并不单纯是其领导解释的当事人“素质较差”的问题,而是另有深意。
首先,这体现了某些执法者惯于用暴力维护权威的痼疾。土匪以打家劫舍为业,决定了其看家本领就是暴力,其表现是没有道理可讲,被剪径者必须乖乖听话,否则“格杀勿论”。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城市公共秩序的维护者,却不能“无道理可讲”。但是,现实的情况却是,某些执法者往往无视自身职责,而以凸显手中权杖为目的,这时,对暴力的崇拜便很自然地表露出来,砸车、砸瓜摊直至砸募捐现场,就几乎是水到渠成的事。
其次,这体现了某些执法者对公众意见的轻慢和不屑。从报道看,这话并不是执法者自己主动说的,而是对市民“这样执法无异于土匪行径”的回应。城管形象不佳是老问题了,但面对公众的质疑,执法人员不仅不反思自身的行为,反而摆出一副“我爱咋地就咋地”的姿态。很难想象,这样的执法行为,能整出好的城市秩序来。
更重要的,这还是对城管执法权尴尬身份的一种隐喻。作为一个执法机构,城管事实上没有任何国家法律法规给出的“准生证”,但是,其执法的权力却多达300项以上。因此,其执法权一直以来就充满争议。也正是这种身份不明又权力庞杂的现状,导致了现实中的种种问题。比如说,执法领域的繁杂,使人员素质的同步几乎不可能,相反,为了完成任务,执法的粗放倒成为必然,暴力执法也就毫不奇怪。再比如说,由于权力来源模糊,城管自己也只能无奈地接受“三等执法队伍”的现实,“一等执法单位是公安、检察院、法院;二等执法单位是工商、税务等等。”但是,越是“法外”之权,越难以约束。心中的不平加上权力膨胀的冲动,类似于泄私愤一样喊出“我就是土匪”,又有什么奇怪的呢?[王希忠]
材料七:“我是土匪"城管与"被扒裤"的城管
深圳市城管局联动执法队在龙华执法被龙华街道办执法队当街扒裤事件被报道后,市城管督察队、宝安、龙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均对此展开调查。市城管局联动执法队6名队员回到关内后,经医院检查,雷川川和磨诚刚两名队员伤势稍重,其中磨有血尿现象,两人随后住院观察。
被打的城管队员说,他们的心里“很受伤”。住在医院病房中的雷川川左侧脸上伤痕依然可见,这是对方用脚踩住他右边的脸,左边脸在地上被沙子磨的。他说:“他们当时使劲踢我的腿,让我跪下,把腿都踢肿了。”而另一位队员也说,自己“非常气愤,非常丢人”,当着那么多的人,让人家给脱了裤子,“真没有面子,心里真的不好过”。
人们还记得,前不久有件事也曾让深圳城管“名扬天下”:7月22日上午,奥一网在位于深圳福田区百花四路的募捐点举行募捐活动,因批文事宜与城管部门人员发生争执,募捐点的书桌被既没出示执法证,也没佩戴袖章的城管人员砸烂。当围观者中有人指出城管人员不该粗暴执法,这样执法无异于土匪行径时,一城管人员竟大声回应:“我就是土匪!”
其实,“我是土匪”的城管、“很受伤”的城管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有了公然以“土匪”自我标榜的城管,自然就会有蒙受当街“脱裤之辱”的城管。因为“土匪”所遵从的只能是丛林规则,没有公德、法制可言。你有恃无恐,别人也能横行无忌。一个人能够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违法犯罪,但不能保证一辈子不被人侵犯权利。在如此“气候”之下,作为社会的任意一员,如果社会处于没有法治的“自然状态”中,每个人——包括城管人员——本人的权利、自由都是难有保障的。如果没有法制(及法治),对于社会上的每个成员来说,都是可怕的。
1789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就明确宣告:“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fubai的唯一原因。”建立保障人权、限制权力的法治社会,是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理念和政治文明诉求。法治社会对于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否则“当街扒裤”的羞辱、还有别的羞辱,说不定就会落在谁的头上。(王威)
材料八:副部长为小贩求生存空间:不应“赶尽杀绝”
日前,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城市规划年会”演讲后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对广州街头小商小贩“不需要、也不应该一刀切”,在遵守一定城市秩序的前提下,“不妨给小商小贩一些合理空间”。此前曾以支持“涨水价”而闻名的“学者部长”再次在广州引爆了“走鬼”话题。
究竟是否应该给“走鬼”合理空间呢?何谓合理空间呢?
新港西路“走鬼档”成行成市,影响交通。
家当简易,“走鬼”在“猫鼠游戏”中常常进退自如。
日前,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一番“广州街头小商小贩不需要、也不应该一刀切”,“在遵守一定城市秩序的前提下,不妨给小商小贩一些合理空间”的表态,引发了对“走鬼”话题的热论。
记者昨日巡城发现,在广州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等部分新老城区的大街小巷最容易滋生“走鬼”,越是商业街和生活区集中的地方“走鬼”越集中。“走鬼档”造成当地环境的脏、吵、治安差,不少居民对此怨声载道,但因为购物方便和货物便宜,也有不少的市民支持“走鬼”,并经常帮衬。尽管城管人员一次又一次清查,“走鬼”仍然是广州的一大特色。
镜头1
地点:越秀区人民中路靠近上九路一带
景象:城管来“走鬼”退 城管去“走鬼”回
每天上午10时多,傍晚7时左右,人民中路靠近上九路一带,就会有不少“走鬼”按时按点前来“上班”,尤其是傍晚时分,城管们一下班,这里更是热闹非凡。一批批小贩推着手推车蜂拥前来,占据着大马路及附近大街小巷,俨然一个百货市场。由于人民中路的建筑以骑楼为主,又多四通八达的小巷,城管人员一来,“走鬼”们哄一声窜进各个小巷;城管一走,五分钟不到,“走鬼”市场又再次出现。
镜头2
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紫来大街
景象:一条街有几十个“走鬼档”
紫来大街巷子本就狭窄,现在更是成了“走鬼”聚集的地方。短短的一条街集中了几十个“走鬼档”,市民进出很不方便。每天早晚,“走鬼”们就在此乱摆卖;集市一散,烂菜满地、污水横流。
尽管附近就有一个菜市场,但是市民梁姨还是习惯去“走鬼档”买菜,“青菜什么的总是比菜场便宜一两角”,梁姨坦言,即使偶尔去菜市场买菜,也习惯回来时到“走鬼”这里比一比价格。居民张先生就住在街旁边,他却向记者诉苦,居住环境受到很大的影响,尤其是那段时间闹“禽流感”,看到“走鬼”们天天在这里卖来路不明的禽类,真是捏把汗啊。
镜头3
地点:天河区员村二横路
景象:三代人合营烧烤档
在天河员村二横路,每到晚上8时,几百米长的路段便开始热闹起来。各式各样的小板车、烧烤盒子就纷纷集中到这里来,摆满2米多宽的街道。
据了解,这个“走鬼”市场由来已久,“走鬼”主要来自湖南、四川、广州本地,绝大多数是夫妻档,有的甚至是三代人合起来经营烧烤档。老刘夫妇是湖南娄底人,丈夫平常打点零工,妻子白天准备烧烤材料,晚上两人就出来卖烧烤,一直干到凌晨2时。方姨是一个下岗女工,在这条路上卖饰品等已经好几年了,一晚上“好的时候能赚个几十元钱吧”。
争议:
城管:如果无条件放开 难保持城市环境
越秀区城管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走鬼”他们也并非“赶尽杀绝”。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会放手不管,该负责人认为,要放开必须有充足的条件,如果是无条件放开,广州就会成为一个大市场,很难保持目前的城市环境。而且广州也曾尝试过“有规范的放开”,试点马路经济,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在记者采访的数名城管执法人员中,几乎没有人愿意放松对“走鬼”的监管,即使是在周末。但对于外界把他们描述成“见摊子就砸”、“见‘走鬼’就赶”的“野蛮”形象,他们都认为是误解。“说真的,每次执法完了回来,我都很快脱下城管制服。”白云区城管大队的一名一线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女儿刚读初中,每次都劝他不去做城管了,因为同学一听说她爸是做城管的,都没有好脸色。荔湾城管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走鬼”也并非一味收东西,“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也知道很多‘走鬼’就是下岗的、残疾的,找不到工作才干这个”。 (杨 进)
“走鬼”:我们也不想过提心吊胆的生活
“走鬼”们整日与城管们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不少“走鬼”坦言,其实他们也不想过着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尤其是有时候“东西全部给城管收了,这个月就算白干了”,他们也想有个合法的摆卖地点,但是租金一定要低。
在员村二横路卖烧烤的老刘夫妇告诉记者,自己没有文化,又没有一技之长,年纪也都近40了,确实找不到工作,只有卖烧烤了。“这个东西容易学,不需要什么技术”,一个月下来也有近2000元的收入,除去房租、生活费什么的,剩下不到1000元,但是肯定比在家里种田赚得多。“生活的确很艰难,否则我们也不会沦落到做‘走鬼’。城管一来,我们就必须得跑,要是跑不掉被收了摊档,这个月就白干了。”老刘说,“如果有办法,我们也不想当‘走鬼’。我也知道这样占道摆卖是不对的,但是要租个铺位少说都要几百上千,对于我们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政府要是能够划个地方给我们,我们也乐意去,但是租金一定要低,一两百元我们就能接受。”
支持者: “走鬼”是合法劳动 东西又好又便宜
好处1:一不偷,二不抢,也不骗人 “他们一不偷,二不抢,也不骗人,靠着自己的劳动混口饭吃,我觉得大家应该对他们宽容点。”林女士就住在员村二横路某楼盘里,她表示“走鬼”都是生活艰辛的人,他们也需要养家糊口,做“走鬼”是迫不得已,也是为了生存,因此城管和市民应该宽容他们。可以进行正确的引导,但不要赶尽杀绝。“毕竟他们是合法劳动啊,万一把他们逼急了,生活都没有着落,岂不是又成为不安定因素?”
好处2:少了他们就少了生活的乐趣 “‘走鬼’的东西确实又好又便宜啊。”穿着休闲衫、短裤、大拖鞋的李先生明确表示,他支持“走鬼”并经常帮衬“走鬼”,“一两元就能吃到炒斋粉,五角1元的串烧随意挑,五六元就有一打烤青口……热气够,味道浓,又鲜美,端张凳“猫”在路边就吃,那感觉多好啊。” 李先生形容得绘声绘色,似乎正在品尝美味的烧烤,“说实话不是很多人都能进高级餐厅和酒店吃饭的,更多的人是小市民,只能接受这个价位。再说进酒店也吃不出这个味道,所以我挺支持‘走鬼’的,每次搞检查清理‘走鬼’时,我们晚上消夜都不知道去哪里吃,少了他们生活就少了一种乐趣啊!”
异议者:市民怪影响环境 商家怨“不公平”
坏处1:“走鬼”彻底毁了广州形象 市民刘先生是一位来自青岛的新客家人,他对“走鬼”印象极差:“‘走鬼’彻底毁了广州形象,脏乱差大多与他们有关。”家住海珠区新港西路下渡路一带的刘先生说,他家楼下一到晚上就是“走鬼”天堂,卖零食、卖衣服什么都有,“整天闹哄哄的,每个摊点周边都变成塑料袋、一次性饭盒、果皮、吃剩食品的垃圾堆”。他说,想不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帮衬“走鬼”,“食品质量又怎么保证?”
坏处2:任何费用都不交价格当然低 在大新路口做牛杂、串串香的老板娘小陈对街头的“走鬼”极为不满,因为“走鬼”小推车的产品与她有着激烈的竞争。小陈介绍,该店的串串香目前只卖2元一串,萝卜牛杂也只卖5元一大碗,这个价位在状元坊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偏低。她怪街头“走鬼”抢了生意,“这是不公平竞争”。她说,她自己一个铺面每个月仅租金都要1万多元,再加上工商管理、税收、环卫等费用,每天就算一单生意不做,也要净支出400多元,“但‘走鬼’一个小推车,任何费用都不要交,价格当然低”。小陈坦言,如果哪天城管出动勤快一点,她这一个铺面至少可以多做150单生意。
路在何方?
“走鬼”在广州街头随处可见。
副部长提议:
“小商小贩不应‘赶尽杀绝’。”在广州举行的规划年会上,国家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广州人头痛的小商小贩问题,不需要、也不应该“一刀切”,“不妨从夜市、跳蚤市场做起,将小商贩组织起来。”
仇保兴认为:“只要不影响环境,小商贩也是城市活力的体现。” 他说,对小商贩不需“赶尽杀绝”,而应合理管理,使之既不会堵塞交通,又要相对集中、方便老百姓。国外很多大城市常常利用周末空闲的大街,让小商贩摆摊设点,精美而富有特色的产品,甚至构成城市街道文化的一部分。国内城市不妨从夜市、跳蚤市场做起,利用街道的空闲时段、剩余空间,在保证城市秩序的前提下,将小商贩组织起来。 (倪 明)
城管部门
搞“走鬼市场”及助“走鬼”找工多以失败告终
广州市城管部门认为,一“放松”极可能导致整个城市管理的乱套。据介绍,近年来先后采取了助“走鬼”找工及搞“走鬼市场”等多种方式,但基本上以失败告终。
早在几年前,广州就在商业繁华的越秀、荔湾及原东山等老城区试点将“走鬼”集中管理。城管部门很快获得多块闲置烂尾工地并将其开辟为临时“走鬼市场”,引导“走鬼”入场经营。但是“走鬼市场”试点几个月却一直难以吸引“走鬼”,最终不了了之。“走鬼”喜欢分散在地头最旺的地方摆摊,人流量大好做生意,由闲置工地临时改造而来的市场难以聚集人气,当然满足不了“走鬼”的胃口。
“助‘走鬼’找工”基本上是针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走鬼”,各个区、街及居委几乎都曾主动参与这一活动,不过效果也不明显。今年上半年,记者在越秀区黄花岗街采访时就曾遇到一个本地“走鬼”,居委先后向该男子推荐过3份工作,但他不是认为工资太低,就是嫌工作地点远时间长,3份工作加起来都没干满2个月,又重新干起了“走鬼”。
(一) 假设你是一位新录用的公务员,请用不超过500字的篇幅,概述材料的主要内容,以供领导审阅。要求:概述全面,观点明确,条理清楚,语言流畅。(满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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